河北新聞網訊 11月23日,河北保定滿城交警正在中山路段執勤中,查獲一醉駕司機。
當日8時26分許,一輛黑色日產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執勤點,當時為週一,限行尾號是4和9,而該車尾號為4,因其限行期間違反限號規定被執勤交警攔停檢查。在檢查過程中,執勤交警發現駕駛員張某身上散發出濃重的酒味。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張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08mg/100mL,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。
經瞭解,駕駛員張某昨晚喝酒喝到兩三點。隨後,執勤交警將駕駛員張某帶到醫院進行了進一步的血液酒精檢測。經檢驗,駕駛員張某血樣酒精含量為191.1mg/100ml,系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最終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,駕駛人張某因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指示(限行期間違反機動車限號規定)被警方依法處以100元罰款、記3分的處罰。同時,張某因醉酒駕駛,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同時還將面臨刑事處罰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